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財經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凈月大街3699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四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應用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審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財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國際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經濟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保險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稅收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金融科技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新聞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會計學(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3000元;
金融學(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3000元;
電子商務(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財經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六條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制定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設立了臨時補助、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返鄉路費補助、勤工助學崗位若干,以及校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此外,學校還設有亞泰勵志獎學金、亞泰優秀本科生獎學金、“菁華”助學金、九臺農商銀行助學金等社會助學金項目,各學院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立有各類社會助學金。
完善的資助體系,確保了我校學生資助工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業、生活的全面保障。目前我校正大力加強資助育人,提升對學生的人文關懷,將保障學業和促進成長相結合,逐步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饋”的良性循環,進一步完善全方位育人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七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我校英語、日語、朝鮮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朝鮮語專業只招非朝鮮族考生;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統計學、會計學、審計學、資產評估、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市場營銷、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的主干課及公共外語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語種考生不建議報考;學校公共外語開設英語、俄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八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九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根據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的。▍^、市),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則按其規定執行。
3.對于實行順序志愿錄取方式的。▍^、市),首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當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時,未錄滿的招生計劃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市),按照該。▍^、市)政策錄取。
4.對于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認可各。▍^、市)在其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5.在江蘇省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即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科目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B+、A+B、AA+、AA、AB+、AB、B+A+、B+A、B+B+、B+B、BA+、BA、BB+、BB,選測科目等級最低標準為BB。如等級仍相同,文科類考生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6.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7.高考改革試點。▍^、市)的錄取,按照該。▍^、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8.除上述。▍^、市)外,其他省區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即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對高考投檔成績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相關政策,優先錄取政策規定的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為止。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9.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ufe.edu.cn
招生網址:http://newzs.jlufe.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大街3699號
聯系電話:0431-84539100
聯系人 :招生就業處招生科
第十二條 本章程由吉林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長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12東北電力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0長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8東北電力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