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國信息聯網如此發達,無論在何地都能查到每個人的身份信息。對急需身份證的人,如果能辦理臨時身份證也會方便很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清遠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及所需材料,僅供參考。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條件
跨省異地辦理身份證:
1、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合法就業、就學和務工的外省市戶籍居民;
2、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注:全國(大陸地區)除廣西、內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雙語居民身份證地區以外,其余省份戶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異地申請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
省內異地辦理身份證:
1、離開戶籍地在清遠市內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省內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圍居住的戶籍居民;
3、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務。
注:對于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不一致的;對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等情況,將不予受理。
辦理材料
跨省身份證異地辦理:
1、《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相片采集時需要說明辦證地點為清遠市);
2、原居民身份證(換領時);
3、《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或《廣東省居住證》或就學證明(通過流動人口出租屋系統驗證居住登記信息的未入學兒童和60周歲以上人員除外)。
省內身份證異地辦理:
1、非清遠市戶籍(廣東省內其他地市)居民需帶廣東清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原居民身份證(換領時才需要交),清遠市簽發(簽注)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清遠市就學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等)
2、申請人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原居民身份證(換領時)。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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