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1. 創業培訓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培訓補貼(標準各地自定)。其中參加優秀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的,最高每人每年補貼1萬元。
享受條件:在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
政策依據:浙政發〔2015〕21號、浙委辦發〔2017〕46號
2.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創辦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不超過3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并給予全額貼息。
享受條件:創辦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或企業
政策依據:浙政發〔2015〕21號
3.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享受主體: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對入駐科技孵化器、經人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給予全額貼息,對其他企業50%貼息,貼息標準按基礎利率執行,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享受條件:招用重點人群(指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城鎮復退軍人、持證殘疾人)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以上),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保。
政策依據:浙委辦發〔2017〕46號、浙政發〔2015〕21號、浙政發〔2017〕41號
4. 一次性創業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補貼條件和標準各地自定。其中初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給予企業連續3年的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
享受條件:初次創辦企業
政策依據:浙委辦發〔2017〕46號
5. 創業孵化補貼
享受主體: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孵化企業
政策內容:按孵化實際成效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各地自定)。被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按孵化數量及成效給予每家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享受條件:提供創業孵化服務
政策依據:浙委辦發〔2017〕46號、浙政發〔2017〕41號
6. 租金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租金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各地自定)
享受條件:租用經營場地創業
政策依據:浙政發〔2015〕21號
7.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享受主體: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帶動3人就業的每年補貼2000元;超過3人的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從事農村電商創業的,補貼標準可上浮20%。
享受條件:創業帶動3人以上就業并交納社保費1年以上
政策依據:浙政發〔2015〕21號
8. 創業項目補貼
享受主體: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對全省創業大賽優勝者和優秀創業項目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各地自定)
享受條件:由各地自行確定
政策依據:浙政發〔2015〕21號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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