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一、補貼對象
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補貼標準
5000元/人
三、申報資料
1、《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點擊下載
2、申請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證);大學生需提供畢業證書。
3、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注冊證、民政登記證書,開辦“網店”的,還應提供網址和登記注冊頁面截圖、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等材料)
4、創業主體為公司或企業的應提供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5、《創業項目計劃書》,詳述經營狀況、人員錄用和工資發放情況和發展前景四項必備條款,并附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均須加蓋企業公章,屆時將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四、申報流程
1、個人申報
申請人于每年4月或10月攜帶相關材料到企業所在地的旗縣區人社部門申請。
2、資料審核
旗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要及時對申請人的創業情況及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重點核查申請人身份、創業項目正常運營時間、是否初次創業等情況,并在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內對比查詢。
3、公示
旗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將審核后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企業人員名單及補貼金額在同級人民政府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出具審核意見報相關部門。
4、復核和備案
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領公示后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就業困難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申領公示后由市就業服務中心復核。復核后統一報市人社局備案。
五、辦理時限及收費
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年4月或10月申報,各旗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于每年5月和11月審核,并報對應復核部門,復核部門在收到復核申請10個工作日完成復核。申報、審核、備案等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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