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 | 死亡人員戶籍登記地公安派出所 |
咨詢單位 | 省、市、縣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 |
辦理相關信息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江蘇省縣以下地區戶籍管理規定》 |
辦理收費:居民戶口簿:6元/本;更換居民戶口簿封面3元/本、內頁0.5元/張、首頁1元 |
收費依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公布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的通知》(蘇價費[2002]224號、蘇財綜[2002]90號) |
辦理流程 |
正常死亡人員,由其親屬或者監護人持《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死亡人員戶籍登記地派出所辦理。 非正常死亡人員,由其親屬或者監護人持死亡地公安、司法機關出具的死亡鑒定書、死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死亡人員戶籍登記地派出所辦理。 |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5 10:0:34廣安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4 19:0:13宜賓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6 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