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 > 戶口政策 > 正文

鄂州戶口遷移最新政策,鄂州戶口遷出遷入手續

更新:2023-09-21 12:29:15 高考升學網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鄂州戶口遷移的最新相關政策和辦理手續,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二條凡遷入我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常住戶口的人員,均適用本細則。

第四條城鎮人口是指常住戶口登記在城鎮范圍內的人員。其中,城鎮包括城區和鎮區。

第二章放寬落戶條件簡化辦事流程

第五條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鄂州政發〔2016〕4號)等文件精神,在原有落戶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準予在常住地辦理遷入落戶手續。

(一)戶籍在本市的居民,現在我市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者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允許將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成年子女的父母(含養、繼父或母)戶籍在當地登記常住戶口。

(二)戶籍在市外的居民,現在我市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我市城鎮養老保險一年以上的人員,允許將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成年子女的父母(含養、繼父或母)戶籍在當地登記常住戶口。

(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投靠我市城鎮的親朋落戶或在工作單位落戶,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可在工作單位落戶。

(四)離婚后與城鎮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員,可投靠城鎮父(母)落戶。

(五)未滿18周歲子女可憑撫養權歸屬的法律文書投靠已離婚的父(母)一方落戶。

(六)戶籍在本市的孤兒、孤寡老人,可投靠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親朋落戶。

除上述落戶條件外,繼續執行原有的購房、工作調動、院校招生、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夫妻(父母子女)投靠、復員退伍回原籍、軍隊干部轉業、家屬隨軍、投資經商、刑滿釋放回原籍、收養、錯漏補報等落戶政策。

在申請辦理落戶時,原則上未滿18周歲人員不得單獨立戶或擔任戶主。

第六條本細則中的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私人經營具有工商執照的店鋪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執照等。

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是指在城鎮范圍內公民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公安部門辦理出租房屋登記的房屋。包括購買、自建、還建、受贈、繼承的住房、可供居住的門店鋪面以及依法承租城鎮的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提供(租賃)給本單位員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

第七條嚴格依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6]46號)、省公安廳、省衛計委《關于依法加強全省出生人口登記管理的十二條規定》(鄂公安規[2015]1號)、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出生人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州公通字[2015]17號)等文件要求,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無法申領或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提供親子關系憑證,或者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出生公證書”,經擬落戶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區公安分局審批后,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第八條在擬落戶地城鎮擁有合法所有權房屋的,原則上應在房屋登記地登記戶口。租賃私房的,經房屋產權人同意,可在房屋登記地單獨立戶,與房屋產權人存在親屬關系的,經調查核實后,可在房屋產權人的家庭戶中落戶;如房屋產權人不同意在房屋登記地登記戶口,申請人可在社區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落戶。租賃單位公房的,可在申請人單位集體戶落戶。租賃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可在房屋登記地登記戶口。

第九條下放戶口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流程。將原本市農村遷往城鎮審批權限從市公安局下放至區公安分局,將一周歲至三周歲出生登記權限由區公安分局下放至派出所,將出生日期更正、城鎮遷往農村等戶口審批流程從派出所、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三級審批簡化為派出所、市公安局兩級審批。對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審批的市內變動、補報戶口、變更更正等業務,派出所直接憑系統生成的電子通知單辦理手續。

第三章申報材料和辦理程序

第十條凡符合第五條要求申請入戶或戶口遷移的,應按入戶類別分別填報申請表格(表格樣式見附件),一戶一檔,據實填報,并按具體情況分別提供有關申請材料。

在辦理各類戶口遷入審核(審批)時,凡能通過公安網查詢到居民戶口、婚姻登記、家庭關系等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一條戶籍在本市的居民,現在我市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者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申請入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書面申請;

(二)申請人、遷移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具有自主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及復印件;還建房無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供房屋拆遷協議書及復印件;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居住的,提供單位居住證明;租賃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個人私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及復印件、公安機關的《租賃房屋信息登記表》,申請在私有房屋地址落戶的還須提供房主的房屋產權證明及復印件、房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工作的提供單位聘用合同或用工證明,經商、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或憑證;

(四)同戶隨遷人員:配偶隨遷的應提供結婚證及復印件。遷移前戶口簿中主遷人員與隨遷人員關系不明確的還須提供子女關系或父母關系的憑證。子、女隨遷的在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以上的公安機關應查詢湖北公安云民政部門婚姻登記信息。

第十二條戶籍在市外的居民,現在我市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我市城鎮養老保險一年以上的人員申請入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書面申請;

(二)申請人、遷移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移人居住證及復印件;

(三)具有自主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及復印件;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居住的,提供單位居住證明;租賃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個人私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及復印件、公安機關的《租賃房屋信息登記表》,申請在私有房屋地址落戶的還須提供房主的房屋產權證明及復印件、房主的同意落戶證明;

(四)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工作的提供單位聘用合同或用工證明;經商、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或憑證;

(五)參加我市城鎮養老保險一年以上的憑證或證明;

(六)落戶地社區(居委會)核實的意見;

(七)同戶隨遷人員:配偶隨遷的應提供結婚證及復印件。遷移前戶口簿中主遷人員與隨遷人員關系不明確的還須提供子女關系或父母關系的憑證。子、女隨遷的在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以上的公安機關應查詢湖北公安云民政部門婚姻登記信息。

第十三條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投靠我市城鎮親朋落戶或在工作單位落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書面申請;

(二)當事人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及復印件;

(四)投靠城鎮親朋落戶的,提供親朋同意入戶的證明、親朋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工作單位落戶的,提供工作單位證明。

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在工作單位落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書面申請;

(二)戶口遷移證(戶口在學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記載本人信息的戶口頁)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及復印件;

(四)當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工作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或聘用合同及復印件。

第十四條離婚后與城鎮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申請投靠城鎮父(母)落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離婚人員本人和父(母)書面申請;

(二)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證及復印件;

(三)離婚人員及父(母)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四)落戶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離婚人員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證明。

第十五條未滿18周歲子女投靠已離婚的父(母)一方落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監護人)書面申請;

(二)申請人、遷移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證及復印件(含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法律文書);

(四)落戶地社區(村組)核實的意見。

第十六條戶籍在本市的孤兒、孤寡老人申請投靠城鎮親朋落戶的,要求具備以下材料:

(一)親朋同意入戶的書面申請,當事人(或監護人)的申請;

(二)當事人及投靠親朋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投靠城鎮親朋的房屋產權證明及復印件;

(四)街道(鄉鎮)或民政部門對孤兒、孤寡老人身份情況的證明;

(五)落戶地社區(居委會)核實的意見。

第十七條公民在申請辦理上述戶口遷移時,應向入戶派出所如實提交申報材料,按照不同流程審批辦理。其中,市外遷入、市內城鎮遷往農村由派出所審核、市公安局審批;市內農村遷往城鎮、市內跨區公安分局城鎮之間、農村之間的戶口遷移由派出所審核、區公安分局審批;區公安分局內城鎮之間、農村之間的戶口遷移由派出所審批辦理。

第四章“城中村”戶口改登

第十八條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籌規劃、先易后難、先城中后城郊的原則,將主城區“城中村”的農村村民戶口以實際居住地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

第十九條在民政部門撤銷“城中村”村級建制、重新界定社區區域范圍,派出所按照城區地址編制規范重新編排門牌號碼后,按照以下程序辦理“城中村”的戶口改登手續:

(一)相關村委會提交戶口改登申請,街道辦事處(鄂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署意見后報轄區派出所,并附戶口改登人員花名冊(含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戶主姓名、與戶主關系、城鎮地址等信息);

(二)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報市公安局審批,然后派出所按照市公安局審批意見及戶口改登人員花名冊,將人員行政屬性變更為社區(居委會),將農村地址轉換為城鎮地址,同時由市公安局統一在人口信息系統中將人員屬性從農村轉換為城鎮;

(三)派出所完成戶口改登后,按照居民自愿原則逐步換發《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不得強制施行。

第五章被征地農民市民化

第二十條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各開發區、新區被征地農民市民化工作,將被征地農民就近就地有序轉移為城鎮人口。

第二十一條在民政部門撤銷村級建制、建立新社區,派出所按照城鎮地址編制規范編排門牌號碼后,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被征地農民戶口改登手續:

(一)相關村委會提交戶口改登申請,開發區(新區)管委會簽署意見后報轄區派出所,并附戶口改登人員花名冊(含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戶主姓名、與戶主關系、城鎮地址等信息);

(二)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報市公安局審批,然后派出所按照市公安局審批意見及戶口改登人員花名冊,將人員行政屬性變更為社區(居委會),將農村地址轉換為城鎮地址,同時由市公安局統一在人口信息系統中將人員屬性從農村轉換為城鎮;

(三)派出所完成戶口改登后,按照居民自愿原則逐步換發《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不得強制施行。

第六章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

第二十二條貫徹落實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加強流動人口暫住登記工作,推行流動人口信息社會化采集。對不符合戶口遷移條件或符合條件暫未辦理落戶的人員,按照《湖北省居住證辦理工作規范(試行)》依法依規受理、制發居住證。

第七章創新人口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面實行戶政業務檔案電子化管理,在戶籍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務,群眾僅在派出所窗口即可完成申請材料的呈報審批工作,所有業務全程在網上流轉審批,“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第二十四條推進“互聯網+戶政服務”,建設網上服務平臺,實現“手機申請、銀聯繳費、快遞送達、一次辦成”,使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申請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業務。

第二十五條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工作理念,對老弱病殘人員、偏遠地區和人員集中地區群眾提出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要求的,主動提供上門服務,為進城落戶人員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服務。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細則執行。相關工作表格詳見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實施細則由鄂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圖文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

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5 10:0:34

廣安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4 19:0:13

宜賓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6 00:0:29
9999久久久国产精品,日韩在线一区二区三区欧美,日韩精品综合在线人妻,免费AAAAAA毛片看
亚洲一级在线观看 | 偷自拍亚洲视频在线观看99 | 中文字幕福利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最大激情在线 | 中文字幕精品视频在线 | 色资源网站在线观看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