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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是某一批次正式投檔錄取后,部分院校還有缺額計劃。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官方信息發(fā)布平臺向社會公布高校招生缺額計劃,并組織達到該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尚未報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愿的方式。
第一次:6月25日9時-6月27日12時
1.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yè)志愿:軍隊、公安、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專業(y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招飛本科高校及專業(yè);公安專科院校(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本科專項計劃的高校。
2.填報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藝術類本科第一批次、藝術類本科第二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yè)志愿。
第二次:6月28日9時-7月3日12時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yè)志愿。參加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含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的考生在特殊類型招生錄取院校志愿欄中填報志愿。
第三次:7月31日9時-8月4日12時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本科第三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不含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批次和藝術、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yè)志愿。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按照相關填報說明填報志愿。
每批次所設志愿投檔結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招考院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wǎng)站上公布并公開征集志愿,考生登錄網(wǎng)站查詢后,未被錄取且成績(含照顧政策分)達到征集志愿分數(shù)線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密碼填報征集志愿。
黑龍江高職專科A段征集志愿投檔分數(shù)線公布及錄取結果查詢時間
征集志愿錄取規(guī)則是什么
普通類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高職)批次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檔規(guī)則為:在相應的分數(shù)線上或者分數(shù)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總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shù)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shù)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檢索,再根據(jù)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先后順序依次檢索、投檔到最先符合條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類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階段錄取的平行志愿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分數(shù)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余招生計劃在本批次(段)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志愿”,進行補充錄取;“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將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缺額數(shù)和生源分布情況等決定投檔次數(shù)。
本科第三批,專科(高職)批次第一階段錄取的平行志愿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分數(shù)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余招生計劃在本批次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分數(shù)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余招生計劃在本批次第二階段錄取(第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第二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將綜合考慮招生計劃缺額數(shù)和生源分布情況等決定投檔次數(shù)。
哈爾濱理工大學轉專業(yè)政策
時間:2024-07-12 11:0:05黑龍江大學轉專業(yè)政策規(guī)定
時間:2024-07-12 11:0:12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
時間:2024-07-12 10:0:02黑龍江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登錄
時間:2024-07-12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