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障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河南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2794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杜詩路1666號
第十條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審批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十四條
學院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20年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教育部統一領導,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
1.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2.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普通類專業錄取采用專業優先的方式,對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4.報考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省組織的美術專業統考,對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各省的投檔辦法投檔后,學院根據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學院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學院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學院除商務英語、應用英語兩個專業要求英語語種外,其他專業均不限語種;學院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一條
經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院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向學院招生部門書面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兩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院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
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700元/人·學年(其中,會計、電子商務兩個專業4200元/人·學年),理工科類專業4200元/人·學年(其中,機械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工程造價、新能源汽車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十個專業48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二年制軟件類專業8000元/人·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12000元/人·學年;住宿費:標準六人間8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四條
為鼓勵學生勤奮努力,積極進步,學院設立了多種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鼓勵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以上各種獎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按時發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章程、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南省南陽市杜詩路1666號
學院網址:http://www.hnpi.cn
E-mail:hnpizs@163.com
咨詢電話:0377-63270276 63239580 63210238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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