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河北地質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轉專業遵循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
(二)學生自愿申請;
(三)尊重學生興趣和專長;
(四)兼顧專業培養規模和學術要求。
第二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是一、二年級學生,一年級轉專業可以在全校范圍本科專業內進行,二年級轉專業原則上僅限于本學院內部或本學科內部專業之間。
第三條 轉專業學生一般轉入同年級,經院(系)審核確需降級的可降級轉專業(最長修業年限以《河北地質大學普通本、專科學籍管理規定》為準)。
第四條 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轉一次專業。
第二章 轉專業資格
第五條 轉專業學生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品德優良,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
(二)學習態度端正,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7(含)以上。
(三)學生在某些學科專業領域確有志向特長或標志性成果(如發表的學術論文、專利、獲獎作品或獲獎證書等),轉入相應專業更有利于學習成才者。
第六條 對于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批準,可以允許轉專業:
(一)學生確因疾病或其他生理上的特殊問題,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完成學業者。
(二)學生因特殊原因導致學習困難,自愿轉入下一年級學習者。
(三)學校因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需要或因專業調整、停辦等原因,經學生同意,可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學習。
(四)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者。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申請由低批次錄取專業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者;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含專接本)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三)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者;
(四)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
(五)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學生及高水平運動員;
(六)應予以退學者;
(七)其他不符合轉專業申請的學生。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八條 時間安排。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學生可以在第一學年末或第二學年末自主申請,具體操作時間由學校教務處提前公布。
第九條 轉專業具體流程如下:
(一)根據師生比及各學院辦學資源情況,由校長辦公會審核確定各學院或專業接收學生的規模。
(二)教務處下發轉專業通知。
(三)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并打印《河北地質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以備所在院(系)和擬轉入院(系)備案查詢,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擬轉入院(系),參加擬轉入院(系)組織的審核。
(四) 院(系)組織審核。各院(系)需成立由教學主管領導參加的轉專業工作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成績、學術要求等進行審核(可根據需要組織面試、筆試),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五)結果公示及異議處理。接收院(系)應做到程序規范、公平公正。擬接收學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日。有異議者,須在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擬接收院(系)提出,擬接收院(系)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后2日內予以答復。
(六)學生學籍變更。轉專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接收院(系)將審核結果、公示網址等材料書面報教務處備案。每年秋季開學初教務處網上公布核準名單并進行學籍變更。
第十條 對于符合轉專業條件且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各轉出、轉入學院(系)要為學生申請轉專業提供便利條件,切實保障轉專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十一條 各學院(系)教學部門可以根據上述規定和程序,制訂有利于學生發展的本學院(系)內轉專業的細則,并報送教務處備案,逐步形成學院(系)內學生自由流動的機制。
第四章 學籍管理與學分記載
第十二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秋季學期開學初到教務處辦理學籍變動及選課手續并到接收學院(系)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轉入院(系)報到的視為放棄轉專業。
第十三條 轉專業的學生應當修完轉入專業教育教學計劃中的各類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方能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學士學位。
第十四條 轉專業手續辦理過程中,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和其他活動。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后,轉專業前所修課程成績如實記載在成績單中。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修讀的成績有效,記入個人成績檔案;不符合轉入專業要求的,按任選課計入學分;所缺的課程須進行補修并取得相應學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轉專業后,學生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七條 轉專業的學生參加原專業上一學年度獎勵獎學金評審。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學校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經濟統計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捷克語 法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告學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地理信息科學 |
海洋科學類(本) | 海洋資源與環境 |
地球物理學類(本) | 地球物理學 |
地質學類(本) | 地質學 古生物學 |
統計學類(本) | 應用統計學 |
材料類(本) | 寶石及材料工藝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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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類(本)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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