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接負制度是指首先接到服務對象的工作接洽、詢問適宜的工作人員,即首接人為一責任人,必須給予辦理、引導、介紹或答疑的工作制度。
、首接人應全面了解詢問者的意圖,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要立即辦理;按財務制度規定不能辦理的事項,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但屬于財務處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積極主動把詢問者引導到或交給相應負責人。承辦人須一次性告知詢問者與辦事相關的全部事項和所需的材料。
、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情,首接人要向服務詢問者講清楚,并主動幫助聯系或告知相關部門電話。
、首接人在接待(辦理)過程中必須做到誠心、耐心、細心,講文明講禮貌,不得推委搪塞。
、對首接人處理事宜不力造成工作延誤的,要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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