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行風建設的實施方案 、提高質量。嚴格執行各項診療技術規范和標準。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實行醫療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合理收費。收費項目規范,推行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制。服務價格公開,實行住院費用清單制和藥品價格查詢制。
、改善條件。努力創造舒適、整潔的診療環境。二、三級醫院為住院病人提供小時供餐服務。積極解決住院病人洗澡難、上廁所難的問題。
、藥械招標。政府舉辦的某地級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和某某有關規定,對藥品和大中型醫療器械實行集中招標采購。招標采購降低的價格按規定讓利于患者。
、廉潔行醫。對收有以下行為者,實行一次查實待崗制;對情節嚴重者,暫停其執業資格:
()嚴禁醫務人員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和其他饋贈。醫務人員對患者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必須于小時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由指定部門及時退還患者。難以退還的,由醫院統一處理。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告、不上交的,視同收受“紅包”處理。
()嚴禁醫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當利益。
()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嚴禁醫療機構對藥品、儀器檢查、化驗報告及其他特殊檢查等實行“開單提成”辦法,或與科室、個人收入掛鉤。
()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之外,巧立名目亂收費。
()醫療機構內部一切財務收支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取消科市包的收入分成辦法,科室不準設立“小金庫”。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事務公開。公開服務項目、辦事程序和收費標準,做到按章辦事、規范服務。
、質量可靠。按規定及時出具準確的檢驗、檢測和技術評價報告。
、反應快捷。對突發公衛生事件,及時、迅速作出反應,并實行首接、首調負責制。
、主動服務。開設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識咨詢服務室(服務臺),熱心為民答疑解惑,并定期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健康教育活動。
、群眾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及時認真處理。
、工作環境整潔,文件、資料、檔案管理有序。
、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
(四)衛生學校:
、各項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工作人員舉止文明,著裝整潔,崗位掛牌,作風優良。
、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公開,有償服務項目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無亂收費現象。
、學校環境衛生、整潔,秩序井然。
、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守紀,不以權謀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禮品、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