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局物業管理辦法(四)購置的低值易耗品原則上都應辦理入庫手續,領用時再辦理出庫手續,防制產物品流失;低值易耗品原則上實行以舊換新制度,防止浪費。
(五)各單位請領的低值易耗品由各使用單位負責保管、維護、保養,發現有損壞現象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必須及時報局綜合辦,由局派人進行處理,保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
(六)各單位負責人對管好用好低值易耗品負有主要責任,對工作失職、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損毀或報廢的單位負責人,應查明原因,應由個人負責的,要追究個人經濟責任,實行按價賠償。
(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將其管理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清冊和實物核對后交接清楚,方能辦理調動手續。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
(八)低值易耗品需要在局內部調撥時,必須有局領導批準后方可調撥,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撥。
(九)處理報廢的低值易耗品時,必須有相關部門審核后方能處理,處理人員必須及時將款項繳財務部門。
(十)每由財務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的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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