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養老金:
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2、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第1年繳費工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第n年繳費工資/第n-1年職工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年限
3、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江西省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348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據悉,今年是國家連續第16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是連續第5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參加養老金調整的人員范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我省2020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并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準完全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此次掛鉤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均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群體的統籌照顧,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