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實行“一檔多投,雙向互動選擇”,切實擴大了高校和學生的雙向互動選擇權,充分彰顯了以考生為本的教育精神。為確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平穩落地,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試點高校主要負責同志是維護高職提前招生考試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校考試安全和招生工作負總責,對高職提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簡章及其他有關規定未盡事項依法依規進行決策。
二、剛性執行招生計劃。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經核準后統一向社會公布的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調整計劃或超計劃錄取。
三、加強數據精細校驗。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及招生計劃,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考生成績核算登記、擬錄備錄名單確定等關鍵環節須經過兩人以上校驗確認,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四、切實把握工作進程。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全省統一的日程安排,在各輪次規定時間內提交數據至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錄取結束前嚴禁擅自擴散錄取過程性信息。
五、悉心做好宣傳服務。試點高校要及時公布招考相關信息,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暢通招考信息咨詢渠道和監督舉報渠道,安排專人接訪,及時受理處置招生信訪問題,密切關注招生輿情。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報名。 | 試點高校考生 | 高校規定的時間 |
2 | 組織綜合測評。 | 試點高校 | 5月5日前全部完成,具體按高校規定的時間 |
3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試點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7日8:30-17:30 |
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9日8:30-17:30 |
6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0日8:30-17:30 |
7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1日8:30-17:30 |
8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2日8:30-17:30 |
9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3日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試點高校 | 5月14日8:30-17:30 |
11 | 結束網上錄取。 | 試點高校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錄取名單。 | 試點高校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試點高校省教育考試院 | 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