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9〕6號)的精神,進一步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綜合評價人才選拔新模式,南京師范大學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熱愛祖國、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符合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的江蘇省優秀高中畢業生。
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120名。
申請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每項等級達到B級及以上;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項均達到合格等級,且須滿足以下報名條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級3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同年級同科類學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級3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同年級同科類學生中前30%,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之一:
①英語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
②人文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的文科考生;
③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的理科考生(落款為中國數學會、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化學會、中國計算機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和中國動物學會);
④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注: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參加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只可在兩類選拔中選擇一類進行考核。
文科類 | 理科類 |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含師范、非師范、國家文科基地>、秘書學) | 9 | 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4 |
古典文獻學 | 2 | 金融數學 | 4 |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俄語、西班牙語、法語、日語、意大利語) | 6 |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俄語、西班牙語、法語、日語、意大利語) | 4 |
英語(金陵女子學院) | 3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 5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4 |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 5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 | 5 | 地理科學類(含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 | 5 |
思想政治教育(含師范、非師范) | 5 | 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含師范、國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術) | 9 |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含師范、非師范>、文物與博物館學) | 7 | 化學類(含化學<含師范、非師范>、應用化學) | 9 |
應用心理學 | 2 | 應用心理學 | 2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3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 |
英語(師范) | 4 | 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師范、非師范>、軟件工程) | 5 |
能源動力類(含能源與動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 5 | ||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含師范、非師范>、信息與計算科學) | 5 | ||
物理學(含師范、非師范) | 4 | ||
文科總計 | 50 | 理科總計 | 70 |
注:1、具體招生專業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招生計劃專刊》為準。 2、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按《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
(一)報名時間
4月10日至4月20日
(二)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bm.chsi.com.cn),網上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和專業發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提供三學期期末成績證明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優秀、具有學科發展潛力的證明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省級表彰等),以上材料均須經所在中學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公示結果須由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上傳。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上述材料均須原件掃描或拍照后按報名系統要求規格上傳,并須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學校不接收紙質材料。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等應在高校規定的報名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一)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核。
2.材料審核
對于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校組織專家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期綜合排名、考生自薦材料中提供的綜合素質優秀證明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獲得面試資格考生名單。
材料審核過程中,學校將通過專家鑒定、聯系主辦方核實等方式對考生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全覆蓋核查。考生也必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審核結果將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示。
(二)繳納費用
審核通過并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須在5月25日前在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綜合評價錄取測試費標準為人民幣60元/人。確認及繳費成功后,考生須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準考證。對于未按時完成考試確認或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考核形式為面試,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1、報到安排
具體安排見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通知。
2、面試考核
面試時間:6月16日,按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兩類進行考核,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四)合格名單劃定及公示
學校根據考生面試分擇優確定考生合格名單。合格學生數不超過學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3倍,合格考生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計劃錄滿為止。
合格名單經學校審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接受社會監督。
(一)凡獲得南京師范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合格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高考投檔分須達江蘇省本科一批控制線,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低于BB,專業志愿填報須與綜合評價報名申請科類、專業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否則不予享受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優惠政策。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生進檔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結合本人報名系統中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計劃錄滿為止。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學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具體計算方法為:(高考投檔分/480)50+兩門選測科目折算分+(學校面試分/面試滿分)30
注:兩門選測科目每門折算分為:A+等級10分,A等級6分,B+等級4分,B等級2分
(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試點工作。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學校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投訴。
(三)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錄取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對于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學校、單位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du.cn
招辦電子郵箱:zhaoban@njnu.edu.cn
南師招辦微信公眾號:南師招生(nsdzsb)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監督電話:025-85891511
申訴郵箱:nanshizhaoban@qq.com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篤學樓)
郵政編碼:210023
(一)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招生簡章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