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每四年評選一次,面向全國所有高校,牽動億萬人心。筆者對2018年1297項高等教育國家級成果候選項目(香港特別行政區推薦2項,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1項,軍事類成果15項未在候選項目中)、452項獲獎成果進行了數據采擷與分析。候選成果和最終獲獎成果一方面反映了最近幾年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內容和主要成績,另一方面也顯示高校之間、各省份之間和不同層次的高等教育形式之間以及學科門類的發展差距。特別是作為一項教育部推進教學改革的重大舉措與近些年來有關高等教育的政策取向的契合度、獎項本身和獎項覆蓋面所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為了方便大家理解并讀懂高等教育國家級成果獎的相關信息,我們還對2018年與2014年的兩屆成果獎進行了相關數據比對,以饗讀者。
2018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候選成果和獲獎成果均涉及13個科類,從候選成果與獲獎成果數量上看,各科類之間差距懸殊,工學類的候選成果高達373項,其中130項獲獎,獲獎比例高達34.85%,占總獲獎項目的28.76%,已經接近三分之一。這一數據既反映了社會對應用型人才的需求,也從一個側面展示了近些年國家層面上對“大國工匠”的呼喚和對創新創業人才的剛性需求。
值得關注的還有211項候選成果因難以明確屬于某個學科領域而單列入“其他”類,其中75項成果最終獲獎,稀有的兩項特等獎也均誕生于“其他”類。如圖所示,工學科類成果最為豐富,“其他”類成果緊隨其后,候選211項,獲獎75項,獲獎比例35.55%;醫學、教育學和理學也是各領風騷,分別以43、42、36項獲獎成果數列于其中;歷史學和哲學兩個科類則是“門可羅雀”,分別只獲得3項和2項成果獎,候選成果和獲獎成果數量都非常少。
對2018年的成果候選名單、2018年獲獎成果和2014年獲獎成果的成果名稱進行詞頻分析,結果顯示,人才培養(模式、體系)、教學、課程、創新、創業、協同、卓越等關鍵詞的頻數很高,而這些詞匯同樣也是近幾年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高等教育領域中的熱詞。
“人才培養”持續受寵,“模式崇拜”需要謹慎。在2018年的候選成果中有617項關鍵詞為“人才培養”,其中249項獲獎,占獲獎總數的55.09%,超過一半。人才培養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功能,在成果名稱中“人才培養體系”“人才培養模式”的出現頻率非常高,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部分高校的人才培養已經有了系統的、規范的和獨有特色的范式,已經較為成功地走過了摸索階段,進入模式成熟和成果穩固階段。但是,“教育模式”在一些改革中似乎形成了“生產鏈”,實際上難以顯效。
立德樹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務,思政課程和課程思政也是最近幾年高等教育的熱門話題。從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結果來看,2018年思政和德育方面的候選成果有24項,其中獲獎6項,2014年有1項獲獎。
“本科不牢,地動山搖”,陳寶生部長指出,本科生是我國高校人才培養的最大群體,本科階段是“三觀”形成的關鍵階段,本科教育質量是一個國家高等教育質量的“標志性”符號。在2014年和2018年的獲獎成果中“本科”教育教學的成果基本持平,均只有30項左右。但是,有關“一流”成果在2018年大幅增加,而且29項候選成果中有21項獲獎。學校資源投入和教學基地建設的成果只有12項候選,在2014年和2018年均無成果獲獎。
高等學校質量督導評估制度要更加完善,大學質量文化建設要取得成效,這是本科教育改革的目標和要求。在2018年的候選項目中教學評價和評估方面的成果10項,只有1項獲獎,2014年有7項獲獎。質量是高等教育效果的衡量標準,但是在詞頻分析中發現,“質量保障”出現得非常少。2014年“質量”成果獲獎22項,2018年候選32項,獲獎僅有9項。
本科教育要深化教學改革,改革教學管理制度,推動課堂教學革命,加強學習過程管理,強化管理服務育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在2014年和2018年的獲獎成果中教學改革成果均有15項,教育改革成果6項。2018年“創業”方面的成果候選73項,獲獎26項,而2014年僅有5項獲獎。雖然2018年“教學”成果候選和獲獎數量都比較多,但是與2014年相比,獲獎成果明顯減少。2014年各類“教學”方面的獲獎成果113項,2018年雖有296項候選成果,但最終獲獎僅有88項。
“課堂”改革備受關注,打造“金課”重裝出發。對于全面整頓本科教學秩序,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吳巖強調,“專業、課程、教師、質保,這四點有變化,我們改革本科教育就有突破口”。以本為本,要植根課程。課程是人才培養的核心要素。吳巖提出了建設五大“金課”目標。打造“金課”,要充分重視課堂教學,要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2018年“課程”成果120項候選,38項獲獎,2014年42項獲獎;2018年有關“課堂”成果候選16項,獲獎6項,2014年無成果獲獎。
“卓越人才”培養倡行“先行先試”。進入以來,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全面推進,高校辦學更加聚焦人才培養。2018年10月,教育部頒行“高教40條”,實施“六卓越一拔尖”計劃,著重培養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2018年卓越法治人才成果獲獎4項,候選6項;卓越農林人才2018年候選5項,獲獎2項,2014年獲獎2項;卓越工程師成果2018年候選2項,無成果獲獎,2014年獲獎2項。卓越醫生成果2018年3項候選,1項獲獎,2014年1項獲獎。“拔尖”人才成果在2018年候選31項,獲獎20項,2014年也有20項獲獎。
2018年的獲獎成果中,“一流大學”拿走了43%的獎項,新建應用型本科院校卻只占到了0.9%。3所211高校無成果候選;在452項獲獎成果中,13所211高校無獎項誕生;39所985工程高校一共候選271項,立項192項,獲獎比例達到36.42%,占獲獎總數的42.48%;101所211高校一共候選540項,其中57.22%共309項獲獎,占68.36%,42所雙一流建設高校一共候選340項,其中195項獲獎,獲獎比例為57.35%,占43.14%,而新建應用型本科院校的99個候選成果中只有4項獲獎,占0.9%。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明確要求“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實行分類管理”。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要求“引導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國家重點建設的985、211、雙一流建設大學,無論在物力、財力和人力等方面都有著極大的優勢,辦學自主權也更大,有更大的空間和自由進行高等教育改革,所以這些學校形成更多的成果、獲得更多的獎項是自然的也是應該的。但是不同類型的高校功能不同,定位不同,在高等教育領域進行的改革和探索自然也不同。作為“分類發展”的生力軍??新建應用型本科院校,承載著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主要任務,不少學校在辦學實踐中“左沖右突”,“不走尋常路”,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也應該得到充分肯定。
“一流大學”差異顯著,幾家歡喜幾家愁。從2018年的情況來看,候選成果完成單位445個,獲獎成果完成單位323個,獲獎成果第一完成單位221個。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獎成果在5項以上的有24所高校,2項以上有82所高校,另有58所高校只候選1項并獲獎。211/985/雙一流建設大學不但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也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了很多成果,這充分說明這些國家重點建設高校在高等教育領域發揮了帶頭作用。但是,同時也暴露了同類高校之間的差距顯著、獲獎項目過于集中,少數高校呈“井噴”態勢。數據顯示,浙江大學、清華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南京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在2014和2018年兩屆的國家級教學成果評選中都收獲頗豐,也有一些高校雖然貢獻了較多的候選成果,但獲獎成果并不多。
“協同育人”成色如何,尚需推敲。為了解決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之間存在的“兩張皮”問題,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高等學校的人才培養必須融進行業協調指導、健全社會第三方評價、發展并規范市場服務組織、推進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促進產教對接、校企聯結。在2018年“協同”育人成果126項候選,其中50項獲獎,較2014年的25項,增加了一倍。在2018年的452個獲獎成果中,有51項是由多個單位合作完成。合作完成單位最多的有21所高校,合作完成的成果中有27項是高校之間合作完成,另有25項是校企合作或校研(研究院)或校地合作完成。成果由不同省份單位跨省合作完成的有35項,占了67.31%。2014年的獲獎成果中由不同單位合作完成的更少,而且合作單位數量均在10以下,合作多在高校內部進行,鮮有成果由不同性質單位完成。“協同培養”雖然出現在很多成果的名稱中,但可能大多是高校一頭熱,所以非高校單位參與完成的成果并不多,或者這些單位在成果完成中發揮的作用還不夠大。
在2018年下發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推薦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在推薦過程中,現任學校領導牽頭成果的推薦數量應控制在推薦限額的30%以內”。獲獎的452項成果中,第一完成人為校領導的有187項,占獲獎總數的41.37%。由二級學院領導等中層領導干部牽頭完成的獲獎成果也有213項,占47.12%,由一線普通教授完成的成果僅有51項,占11.28%。
通過比較2014年和2018年的獲獎成果名單發現,有46人(涉及96項成果)在兩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中均作為第一完成人獲獎。而且僅從獲獎成果名稱上判斷,部分成果的核心內容是重合或部分重合的。在452項獲獎成果中只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推薦的兩項成果的完成人只有一人,其他450項成果的完成人都在3人以上,最多的達到33人,完成人中有外籍人士參加的有6項,其中天津大學獲獎成果“國際化示范學院”先行先試,建設本土一流國際化藥學人才培養體系的完成人中有7人為外籍人士,占成果完成人的50%。
2018年全國一共有33個省市自治區推薦候選成果,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都有成果獲獎,但是獲獎成果數量和比例在各地區差別非常大。2018年推薦候選成果最多的是北京市,有135項,占候選成果的10.4%,其次是江蘇省,推薦候選成果81項,占候選成果總量的6.2%。2018年獲獎成果最多的是江蘇省和北京市,均獲獎65項,占獲獎總量的14.4%,而且江蘇省有11項一等獎,占一等獎總量的22%,二等獎54項,占二等獎總量的27%。從獲獎數量上看,排在第三位的是陜西省,獲獎41項,其后分別是上海市、廣東省,分別獲獎38項、32項。但從獲獎比例上看,陜西省獲獎比例高達62.12%,位居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上海市,獲獎比例為54.28%,其后分別是廣東省、四川省和北京市,獲獎比例分別達到50.0%、49.09%和48.15%。
2014年獲獎成果數量排在前五名的分別是北京、江蘇、上海、陜西、浙江,湖北、廣東和四川緊隨其后,均在20項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