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省教育廳《關于申報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資格的通知》(贛教規劃字〔2019〕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江西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
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堅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廳有關部門牽頭做出規劃,招生院校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考試錄取監督,確保我省高職單招的各項工作程序規范,管理嚴格。
經省教育廳批準開展高職單招的院校(以下簡稱招生院校,具體名單見江西教育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公告)。
已取得江西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各招生院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省教育廳《關于申報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資格的通知》(贛教規劃字〔2019〕5號)要求,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優勢等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高職單招工作方案,2月25日前,將本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以及網上報名入口網址報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匯總并在網上公布。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4-10日,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簽訂”形式,即考生登錄招生院校的網站完成網報后,還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所報院校現場簽訂《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并確認被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6月舉行的統一考試。
考生進行高職單招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地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院校及專業志愿等相關信息。每位考生只能參加1所高職院校考試。
(二)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3月15日12時前。
2.審核辦法:招生院校對所有網報本校的考生名單進行匯總(姓名、身份證號等),通過“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考單招數據報送系統”進行信息比對(網址另行通知)。
3.考生查詢:已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于3月15日14時后登陸所報院校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按時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綜合技能測試。
4.現場確認考場、簽訂《承諾書》、繳費:考生于3月16日到所報院校進行現場確認考場、簽訂《承諾書》、繳費。收費標準由招生院校按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
高職單招選拔應體現職業技能教育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質考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導向,逐步加大技能測試分值比重。
1.考試要求:招生院校應組建命題專家組,由專家組根據招生專業的特點設計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考試內容應包括文化素質考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類專業可以加試外語。技能測試應根據招生專業的特點和特色設計測試內容或項目。鼓勵招生院校之間開展命題協作或聯合考試。
2.考試時間和地點:3月17日上午開考,考場由招生院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安排并通知考生。
3.考試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的規定及要求,監考人員要認真查驗考生身份,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加強誠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實維護高職單招的考試環境和良好的考試秩序。
(一)錄取原則
招生院校應合理確定文化考試分數和技能測試分數的錄取控制線,按已向社會公布的各專業計劃數及錄取規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
高職單招錄取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各校的單招計劃和單招專業,不得違規突破。錄取環節,不得退檔。
(二)優惠政策
高職單招錄取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惠政策。
(三)錄取安排
1.3月22日前,招生院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
2.3月27日前,招生院校將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考單招數據報送系統”,同時持錄取數據庫(光盤)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領取高職單招錄取通知書。
3.4月4日前,招生院校在本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寄發考生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說明
1.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學校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參加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招考辦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高校在錄取后可根據考生高考體檢及新生入校后復檢的結論,對涉及限報的考生調整錄取專業甚至進行退學、休學等處理。
3.考生經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資格。
4.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加強考生報名、確認和錄取環節的規范管理,嚴防工作失誤。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得退錄。
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考生在確認、簽署承諾書、考試等環節的身份核驗。
要切實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贛招委字〔2017〕9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任何高校未經批準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發放預錄通知書,不得提前收費預定生源或作出其它違反招生規定的許諾等。各高校在招生過程中嚴禁惡性搶奪生源,嚴禁相互詆毀。嚴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不得利誘學生“先上車后買票”。高校招生機構或工作人員出現違規爭搶生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省教育考試院將在高職單招考試期間開展考務督查,招生院校紀檢部門須全程參與監督,業務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政策,科學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高職單招考試中認定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高職單招中有違規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附件:
1.江西省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樣式)
附件1
江西省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樣式)
(各招生高校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補充)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之一,誠實考試,信守承諾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證。我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規定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電子設備及其它考試禁帶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本次報考高職單招已經征得家長同意,本人承諾被錄取后不再參加今年6月份舉行的統一高考。
身份證號: 考生: (本人簽字并按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