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投檔就是教育部規定的"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的簡化。舉例來說,某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535分,可他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20分投檔的條件,于是,省級招生辦就可以555分的招投總分向這位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 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1) 按《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2)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3)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5)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6)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
投檔是各地招生辦根據考生分數、志愿填報情況和各大學在該地的有效招生計劃調檔比例,把考生檔案投放給招生學校。
投檔錄取操作都是透明化的,每個考生投檔的過程(投檔過程在招生網上被稱為“軌跡信息”或者“檔案狀態”)都可以在陽光工程上查到。檔案狀態一般有七種:自由可投、已經投檔、院校在閱、預錄取、預退檔、錄取待審、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