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材定位不同,自主招生主要選擇“有學科特長、有創新潛質的學生”,而強基計劃則主要選擇“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要、綜合素質高、基礎學科突出的學生”。
2、錄取專業不限高校自主招生專業范圍;強基計劃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招收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
3、學校根據各科考試成績擇優錄取,主要是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強基計劃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在相關學科領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極少,有關院校可制訂破格進入學校考試的條件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4、不同的自主招生方式采用降分錄取,最低可降到一本線以下;強基計劃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不低于85%)、大學綜合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折算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體現了對學生更全面的考查。第五,培養方式不同。有關大學對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在培養方式上不作特殊安排;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實行小班制和導師制,探索本、碩、博相結合的培養模式,暢通學生成長發展通道,實現招生培養的良性互動。
5、招培模式不同的強基計劃既注重選拔階段,又注重后續培養;而自主招生只注重選拔階段,后續培養與一般考生保持一致。強基計劃強基計劃的招生對象主要是綜合素質好、基礎學科突出的學生,但不排除文化程度較低的學生報考。有些家長和考生對招考政策不太重視,眼中只盯著拼高考成績的普通批次招生,往往忽略了強基計劃這類附加招考機會。
(1)自主招生錄取人數控制在試點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生的名額用學校預留計劃,不占用分配給各省市的招生計劃指標,既保護了各地報考院校的優秀考生,又不損害本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2)被預選的考生可獲得政策性保護,即使高考分數未達到該高校在當地的投檔線(一般在投檔線下20分以內),仍有可能被錄取。
(3)招生高校制訂自主招生錄取方案,并納入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①招生對象。一般要求是具有優秀的創新和實踐能力、或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具體體現為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科創類比賽獲獎、其他含金量高的學科賽事獲獎、發表刊物文章、科技創新作品、研究性學習活動等,符合條件之一者皆可參加自主招生申請;或綜合素質名列前茅等;
②招生范圍。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許多自主招生學校已將招生范圍擴大到全國各地;
③招生程序。學生本人自主申請,或相關學校或教師推薦,試點院校測試并認定為自主選拔錄取人選;
④錄取原則:
A:入選考生第一志愿必須報該試點院校,且高考成績須達到該校規定的水平(如該校在當地投檔線以下20分以內)方予以錄取。
B:入選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報該校或者高考成績未達到該校規定的要求,則參加正常的渠道和程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