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是指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考生自愿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按有關政策一旦被錄取為定向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
由于2006年在填報志愿中,首次出現統招、定向、擇校三個選擇,所以,來現場咨詢的很多泉州市考生和家長對四所一級達標中學按照什么樣的順序錄取考生,定向生比例的逐年增加對孩子的升學有何影響等問題較為關注。據泉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四所一級達標中學錄取批次按“統招生”、“定向生”、“擇校生”依次進行。四所一級達標中學在招收完統招生后,對沒有上各校統招線的“定向生”、“擇校生”再依次進行錄取。
四所一級達標中學向各初中校定向招生計劃實行分校錄取,先降分數、后降等級進行錄取。降分數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級達標中學統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20分以內(含20分),降等級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級達標中學統招生的最低錄取等級以下5個等級以內。
四所一級達標中學招收定向生時,根據考生的志愿順序,按四所一級達標中學統招生的最低上線等級,在統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逐校降分錄取。沒有完成計劃的學校,再依次降等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降分數、降等級后還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其定向招生指標吊銷,吊銷的指標重新分配給其他完成招生計劃的市級以上的達標初中。
相關教育人士建議,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可按照逐級填報原則,盡量將統招一欄填滿;在填報定向一欄時,應根據考生所在學校考生的填報情況,以及考生成績在所在學校考生中所處的位置為參考,謹慎進行填報。一般招收應屆生。
是指中考成績非常優異,達到或超過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分數線而被直接錄取的學生。一般來說統招生是指計劃內的招生,經過招辦正式錄取的考生。統招的分數線是由招辦劃定的,學生入學后,可以選擇轉或不轉移戶口,入學之后不能調專業。
統招,是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統一劃線。全市只有一個分數線。定向,是指指標到校。某些市按教育部均衡教育的要求,將優質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其招生分數線一般可比統招線低20-40分。定向,一校一線,各初中分數不同,分數線相差懸殊。
定向 中考的定向生是指在本校已經考入地區的重點高中后,名詞最靠前但又沒有達到重點分數線的學生可以不用擇校,以正取生的資格進入重點高中,這樣可以更保險,萬一考得不是太理想,還有定向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