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學歷為大專學歷。報考省直機關所屬基層單位和省垂直管理部門基層單位的,學歷可適當放寬;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等系統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公務員報考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如果說公務員就業前景廣闊,個人覺得用待遇穩定、旱澇保收來形容更為恰當。絕大多數參加公務員考試并上岸的考生,到退休時也就是一名副科級干部,談不上多高的待遇。由于福利較高,因此在后期的子女教育、房產、醫療等方面也存在著很多隱形的福利,這也是眾人爭考公務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