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給學生自主發展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和成才空間,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我校各學科專業實施按專業錄取,修過一年原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后進行二次選擇專業工作。為規范有關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二次選擇專業的基本原則
1、成績優先、參考志愿,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2、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
3、有利于教學資源的合理調配以及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二、二次選擇專業的范圍
每個專業(大類)允許申請轉出學生人數不設限制。每個專業允許轉入學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該專業總人數的30%。一般情況下學生按高考時文科、理科、藝術類劃分標準,在各自范圍內對可接收專業進行選擇;確有專長者可打破學科限制,在全校可接收專業中進行選擇。
三、二次選擇專業的申請條件
除以下情形外,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1、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2、應予退學的;
3、高職本科、招生時執行單獨招生計劃的定向、校企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等專業的。
四、二次選擇專業的程序
1、各學院(部)確定二次選擇專業接收專業、人數及錄取原則,并經學院(部)黨政聯席會議或教學指導委員會討論通過,報學校審批。
2、學校根據社會需求、學生興趣、教學資源的有效利用等因素確定可接收專業的二次選擇專業計劃人數和要求,在第二學期末向學生公布。
3、申請二次選擇專業學生填寫《齊魯工業大學本科生二次選擇專業申請表》,在學生所在學院(部)報名,由學院(部)進行審核、匯總后,在規定時間報教務處。
4、根據實施方案具體要求,對申請學生進行選拔,校醫院進行身體素質和生理條件的審核,合格后由教務處進行審批,確定錄取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五、學籍管理和教學安排
1、二次選擇專業學生在結果公布后一周內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部)報到。凡已辦理報到手續的學生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接收學院(部)負責二次選擇專業學生的學籍、檔案和管理工作。
2、二次選擇專業學生原修讀的課程及學分認定,按照《齊魯工業大學學籍異動學生成績及學分認定辦法(試行)》執行。
六、學生二次選擇專業后按照轉入專業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七、學生原專業所用教材已經發放者不再退換,新教材隨轉入專業配發。
八、轉專業工作主要面向一年級學生開展。其他年級學生如有特殊原因,亦可提出申請。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可提交一次轉專業申請,實施教學改革專業班級的學生轉專業按照相關具體實施改革文件執行。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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