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學院學費標準如下:各個專業5000元/年;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后向學校提出申請資助,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呂梁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呂梁學院普通高考、對口本科、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條 呂梁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呂梁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呂梁學院。學校代碼:10812。辦學性質:公辦。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本科。辦學形式:全日制。新生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熊繼軍(院長)。辦學地址: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學院路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呂梁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管理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呂梁學院招生規模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根據學校辦學定位、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歷年計劃安排、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0.2%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遵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條 錄取辦法
1、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05%。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在德、體條件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對于未足額完成招生計劃的省(區、市),將由省(區、市)招辦統一進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撤回并調劑至其他生源充足省(區、市)。
2、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市),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20%。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市),在學校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呂梁學院考生的原則,當第一志愿報考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根據在各省(區、市)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專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理工類專業按照數學、語文、英語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江蘇省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排序錄取,當分數相同時,文史類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理工類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
4、各省(區、市)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和“繪畫”專業的考生,我校認可各省(區、市)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
5、“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體育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
6、北京、天津、上海、山東等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投檔分數相同考生的專業安排參照生源省(市)級招生機構公布的排序規則執行。
7、對口本科和專升本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8、對加分投檔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級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9、學校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學校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10、采礦工程和采礦工程(煤層氣方向)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呂梁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生達到呂梁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呂梁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獎助辦法
第十二條 為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貫徹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應征入伍學生學費減免補償制度的同時,學校配套實行專業助學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并積極聯系企業對困難學生進行社會資助。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后向學校提出申請資助,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三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晉發改收費[2018]293號文件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學費標準通過各省(區、市)級招生機構公布。
第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等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58-2274236(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llh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jyc.llhc.edu.cn/zssy/sy.htm
電子信箱:llxyzsjy@163.com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呂梁學院。
呂梁學院坐落在呂梁市區。呂梁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是著名的革命老區,是紅軍東征主戰場、晉綏邊區首府和中央后委機關所在地,為革命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孕育了呂梁精神、晉綏精神、胡蘭精神等紅色文化。一部《呂梁英雄傳》,就是戰爭年代呂梁人民不畏犧牲、前赴后繼的真實寫照。呂梁是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之一,是全省貧困人口最多的市。近年來,全市人民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譜寫了脫貧攻堅、轉型發展的新篇章。2017年6月,到山西考察時首先來到呂梁,特別強調:“革命戰爭年代,呂梁兒女用鮮血和生命鑄就了偉大的呂梁精神。我們要把這種精神用在當今時代,繼續為老百姓過上幸福生活、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
學校創辦于1978年,始稱山西師范學院呂梁專科班,1984年成立呂梁師范專科學校,1989年與籌建中的呂梁理工專科學校合并成立呂梁高等專科學校。2001年,學校與太原師范學院聯合辦學,開始培養本科學生,為學校升格、開展普通本科教育積累了寶貴經驗。
201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呂梁高等專科學校升格為普通本科院校。升本提升了辦學層次,拓展了辦學空間,使學校躍上了一個嶄新平臺,成為學校發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學校占地面積111.0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64.64萬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總面積27.83萬平方米。運動場館總面積13.46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9.14億元,其中儀器設備總值1.86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21.5萬冊、電子圖書244.85萬冊、紙質期刊1083種、電子期刊9100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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