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山東管理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山東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管理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山東管理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山東管理學院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二十一條 語種:學校本科商務英語專業、專科商務英語專業、工商企業管理專業(中澳合作雙文憑)、會計專業(涉外ACCA方向)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學前教育專業招生依據衛生部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考生必須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體殘疾等,不適合從事幼兒教育事業。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學生有上述情況者將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時,再依次錄取征集志愿考生。省外招生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考主管部門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依照招生專業計劃,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學校錄取批次以專業計劃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二十五條 考生符合上級規定的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已記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藝術類各專科專業報考及錄取: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音樂教育專業采用所有本科院校同類專業合格成績,具體詳見《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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