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專業 | 系別 | 專業方向 | 學制 | 招生名額 |
音樂學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 | 本科五年 | 15 |
音樂科技系 | 音樂聲學/樂器學/ 錄音與擴聲 | 本科四年 | 12 | |
電子音樂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樂教育系 | 音樂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藝術管理系 | 藝術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本科五年 | 20 |
音樂表演 | 聲樂歌劇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聲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國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鋼琴系 | 鋼琴 | 本科四年 | 15 | |
電子管風琴 | 本科四年 | 1 | ||
管弦系 | 管弦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揮系 | 合唱指揮 | 本科五年 | 2 | |
樂隊指揮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樂基礎與潛質的考生。前兩年統一學習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面的基礎課程,第三年可選作曲、電子音樂作曲、視唱練耳專業方向;第四年作曲專業學生還可選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方向。
2、演唱專業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的考生。
3、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嗩吶、管子、笛子、笙、打擊樂、二胡、板胡、琵琶、箏、阮、三弦、揚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薩克斯管、圓號、小號、長號(包括次中音長號、低音長號)、大號、打擊樂的考生。
5、各專業方向具體招生名額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三、錄取規則
(一)文化課分數線:
參照北京市當年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績情況確定我院錄取分數線。
(二)我院根據考生專業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審、體檢結果,在考生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平衡、擇優錄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課達到北京市一本線的首先錄取,一本線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錄取;作曲系藝術特長生要求考生文化課在一本線以上,通過者按專業排名錄取。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外語成績達到90分,按文化課總分加專業二三試分數的合計成績排隊錄取。
考生錄取通知書將在8月15日前寄發考生本人。
四、學費、助學貸款、獎學金及就業
(一)學費標準:音樂學、音樂科技、音樂教育、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每學年8000元,演唱、中國樂器演奏、鋼琴、電子管風琴、管弦樂器演奏、指揮每學年10000元。根據學院安排,入住1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750元,入住2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讀。
(二)獎學金及困難學生助學措施:學院將根據國家的有關資助政策實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等方式解決困難學生學習困難。國家助學貸款按照規定,每年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
(三)學生畢業后,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就業。
五、畢業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按照培養方案要求修滿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經系審查,教務處復查合格后,準予畢業,發給中國音樂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六、附則
(一)聲樂歌劇系新生入學后進行聲帶檢查。
(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院將進行政治、專業、體檢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營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學籍,退回原地區。
(三)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大件打擊樂器外)由學生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賃。
(四)考生考試期間食宿、旅費自理。
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物資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