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畢業文憑
第十一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凱里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招生人數及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市(區)高考招生目錄。
第十三條 嚴格按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四條 師范專業的學生實行專業獎學金制度。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十五條 資助困難生的政策和措施: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凱里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kluniv.cn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及傳真:0855-8553376、8509281、8558898 0855-8509281(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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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簡章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