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財經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蘭州財經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學費、住宿費
(一)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我校學分制收費標準如下:
1、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應用統計學、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4300元/人?學年;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專業:4500元/人?學年;
3、外語類專業:4300元/人?學年;
4、藝術類專業:6500元/人?學年;
5、其他普通本科專業:3800元/人?學年;
6、和平校區住宿費:900元/人?學年;段家灘校區住宿費:700元/人?學年.
(二)“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國際課改實驗班:第一學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學年學費按美方規定標準(約20萬)由就讀考生繳納,第四學年3800元/人。(甘發改收費[2016]425號)
(三)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人?學年,預科期滿轉入本科階段后,按預科招生當年普通本科專業相關學費標準收取學費。(甘價費[2006]120號)
(注:入學報到時如有新標準,則按甘肅省發改委核定的新標準執行)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蘭州財經大學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蘭州財經大學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學校;1958年,升格為甘肅財經學院,隸屬甘肅省人民政府領導,實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蘭州商學院,先后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甘肅為主的管理體制;2003年,增列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開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2018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是黃河上游甘青寧三省(區)唯一一所財經類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分別位于蘭州市薇樂大道4號(和平校區)和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496號(段家灘校區)。學校名稱:蘭州財經大學。院校代碼:10741。上級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紀檢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對招生錄取的全程監督。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學科特點和專業內涵;開展招生工作調研;進行人才需求預測;制定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七條 2018年我校共有55個本科專業面向30個省(市、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區)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按照各省級招生機構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投檔管理模式進行錄取,提檔比例一般為100%。
第十條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原則的省(市、區),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堅持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錄取。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則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單科成績確定錄取。
第十一條 實行順序志愿錄取原則的省(市、區),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拒絕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單科成績確定錄取。
第十二條 江蘇省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2B(含)以上。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政策和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國際課改實驗班只錄取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條 對考生錄取專業的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各專業無分數級差。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確定錄取專業。如無相關規定,則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的單科成績確定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已錄滿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到未錄滿相關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認可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招生錄取政策。對于各種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線投檔的考生,在錄取和確定專業時按標準分數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區)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六條 做好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和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第十七條 對錄取的新生通過網絡和媒體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十八條 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對藝術類專業,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區),執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原則,進檔考生按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進檔考生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進檔考生若投檔成績相同,文化課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愿調劑者,按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報考我校的甘肅中職生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錄取,投檔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的單科成績來確定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費、住宿費
(一)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我校學分制收費標準如下:
1、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應用統計學、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4300元/人?學年;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專業:4500元/人?學年;
3、外語類專業:4300元/人?學年;
4、藝術類專業:6500元/人?學年;
5、其他普通本科專業:3800元/人?學年;
6、和平校區住宿費:900元/人?學年;段家灘校區住宿費:700元/人?學年.
(二)“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國際課改實驗班:第一學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學年學費按美方規定標準(約20萬)由就讀考生繳納,第四學年3800元/人。(甘發改收費[2016]425號)
(三)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人?學年,預科期滿轉入本科階段后,按預科招生當年普通本科專業相關學費標準收取學費。(甘價費[2006]120號)
(注:入學報到時如有新標準,則按甘肅省發改委核定的新標準執行)
第六章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貧困生資助
第二十四條 獎學金
在校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
(二)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有學習優秀獎學金及科技創新獎、外語成績優異獎、品德優秀獎4項專項獎學金。其中,學習優秀獎學金2000元/人?學年;各專項獎學金獎勵金額標準500元/人?學年?2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五條 貧困生資助項目
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人?學年、二等3000元/人?學年。學校設有東方富海優秀大學生獎助學金和企事業單位(個人)、社會慈善機構等資助的各類助學金。除以上資助項目外,學校還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方式,支持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以地方政府牽頭,國家開發銀行經辦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已全面開展,各省區均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用以解決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及部分生活費。
第二十七條 “綠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間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及鄉鎮、街道一級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貧困證明,可申請緩交學費并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就業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處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蘭州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考生可上網查閱或電話咨詢招生錄取資訊。
學校網址:http://www.lzufe.edu.cn
聯系電話:0931 5259988
蘭州財經大學隴橋學院教務入口:http://www.lzlqc.com/
蘭州財經大學隴橋學院教務系統入口:http://jw.lzlqc.com/
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及招生專業目錄(文科 理科)
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排名2019 甘肅排名第4全國排名第168
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各省各專業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統計(文科 理科)
院系設置
學校設有會計、金融、統計、工商管理、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工程、財稅與公共管理、法學、馬克思主義、商務傳媒、外語、藝術、農林經濟管理、國際教育、繼續教育等16個學院以及體育教學部、MBA教育中心、經濟管理實驗教學中心(大學生創新創業教學中心)等3個教學部(中心),開設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56個。
所屬院(部)系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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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 經濟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 |
金融學院 | 金融學、金融工程、保險和信用管理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管理科學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和會計電算化 |
統計學院 | 統計學、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投資學 |
信息工程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商務和電子信息工程 |
外語學院 | 英語、商務英語 |
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待招)、繪畫和音樂表演 |
商務傳媒學院 | 廣告學、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和網絡與新媒體 |
法學院 | 法學(經濟法、民商法、行政司法、律師與公證四個專業) |
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 | 財政學、稅收學、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房地產經營管理 |
農林經濟管理學院 | 農林經濟管理、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及土地資源管理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
國際教育學院 | - |
繼續教育學院 | - |
MBA教育中心 | - |
體育教學部 | - |
特色專業
工商管理
管理科學與工程
理論經濟學
統計學
應用經濟學
西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1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49甘肅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7甘肅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