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進行中,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關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校簡介
1、學校全稱: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
2、學校地址:福州永泰葛嶺(主校區在馬尾瑯岐經濟開發區龍鼓度假村1號)
3、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4、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5、證書種類: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6、招生部門及聯系電話: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招生辦 0591-83909903
二、考生要求
符合國家及各省有關高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我院入學后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專業體檢受限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三、專業設置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目前經教育部審批并備案的專業有經濟統計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投資學、英語、日語、廣告學、法學、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電子商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物流管理、農村區域發展、旅游管理、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園林、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等28個專業。
四、收費和退費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7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風景園林、工程管理等5個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19500元;
2、經濟統計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投資學、英語、日語、廣告學、法學、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電子商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物流管理、農村區域發展、旅游管理、園林、城鄉規劃等23個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18000元;
3、住宿費:學院統一安排住宿,按每人每學年1500元(公寓)收取;
4、退費辦法:退費辦法按教育部閩價[2005]費435文件統一規定辦理退費。
五、招生計劃和學習年限
1、招生計劃學院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錄取期間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錄取期間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之后,根據生源情況,按照各省教育廳的規定辦理調整計劃手續,并及時時向社會考生公布。
3、學習年限:四年全日制
六、專業錄取規則和實施辦法
1、每一輪投檔的非美術類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數優先”,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愿之間有先后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到專業計劃錄滿為止。
2、藝術類(美術類)本科招生錄取時按“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排序,其中綜合分=美術省級專業統考分×1.5?文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0.4,小數點取7位數。在綜合分同分的情況下美術類(文史)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成績依次排序,美術類(理工)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成績依次排序。
3、東方學院執行各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照顧政策的相關細則。
4、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
七、申訴渠道及辦法
1、我院成立“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督錄取工作,考生如對錄取過程有異議可以到我院紀檢監察小組提出申訴,申訴舉報電話0591-83604959。
八、其他
1、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收費標準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定執行。
2、新生入學體檢復查后遺留問題的處理,由招生辦協同教務處按規定執行。
3、分專業招生計劃等更多信息以省教育考試院的公布為準。
4、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瑯岐經濟區龍鼓度假村1號 郵編:350017
網址:http://www.fjdfxy.com
傳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詢電話: 0591? 83909908 83909902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12集美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58福建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