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學生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維護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學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學生轉專業,轉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學發〔2019〕11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擬從我校轉出和擬轉入我校學習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二章 轉出
第三條 在校學生一般應在我校完成學業,因患疾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我校學習或者不適應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至其他學校學習。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分數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最低分數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五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轉出學校,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學生本人填寫“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備案)表”(見附件),寫明轉學理由,并附本人相關紙質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
1.因患病申請轉學的需出具三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因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申請轉學的由相關部門提供相應證明。
2.學生家長(監護人)意見。
3.轉出學校提供載有申請轉學學生基本信息的省級招生部門蓋章的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轉入學校提供轉入專業當年相同生源地錄取最低分省級招生部門蓋章的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字后,加蓋錄取新生名冊管理部門印章。
4.轉入學校出具的校長辦公會或專題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寫明學生基本信息、轉學理由、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情況,本校招生辦或招生監督部門意見,院(系、部)校兩級集體研究表決結果,網站公示情況和結果,學校接收意見等。
5.轉出、轉入學校公示情況及結果(提供學校公示截圖,公示的時間不低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由公示部門出具,加蓋公章)。
6.轉出學校提供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學生成績單原件。
7.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辦理完轉學手續后,以上材料需我校存檔,并在轉學完成后1個月內(以轉學申請(備案)表簽字時間為準),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備案。重慶市內轉學的,在轉學完成后,由轉入學校以學校正式文件、將學生轉學材料報市教委備案;跨省轉出的,由轉出學校將學校正式文件、學生轉學材料報送市教委備案并進行在線確認。
第六條 學生若因我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經我校出具證明,并參照本規定第二章辦理。
第三章 轉入
第七條 對于其他學校申請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我校嚴格參照本規定第二章的相關要求,對學生的轉學原因、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轉入條件和我校培養要求且我校有能力培養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專題會議研究同意,我校可予以接收。重慶市內轉學或跨省轉入的,由我校將學校正式文件、學生轉學材料報送市教委備案。
第八條 轉入我校的學生應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補修相應課程,并按我校相關規定繳納費用。
第四章 其它事項
第九條 學生申請轉學,須如實填報轉學原因,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若有謊報轉學原因、偽造證明材料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轉學資格,并依實際情況,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 我校對學生的轉學接受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的監督和管理。我校相關部門須嚴格執行轉學規定,對于學生的轉學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嚴格審查,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若有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肅處理,涉嫌違紀的,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若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相沖突,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二條 本規定的未盡事宜,由學校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屬科類 | 批設年份 |
---|---|---|---|
1 | 金融學 | 經濟學 | 2001 |
2 | 保險學 | 經濟學 | 2004 |
3 | 投資學 | 經濟學 | 2013 |
4 | 信用管理 | 經濟學 | 2010 |
5 | 稅收學 | 經濟學 | 2015 |
6 | 貿易經濟 | 經濟學 | 2003 |
7 | 經濟學 | 經濟學 | 2003 |
8 | 網絡與新媒體 | 文學 | 2014 |
9 | 經濟統計學 | 經濟學 | 2014 |
1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2006 |
11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管理學 | 2009 |
12 | 國際商務 | 管理學 | 2010 |
13 | 會計學 | 管理學 | 2006 |
14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 | 2007 |
15 | 審計學 | 管理學 | 2013 |
16 | 資產評估 | 管理學 | 2010 |
17 | 物流管理 | 管理學 | 2007 |
18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管理學(授工學學位) | 2011 |
19 | 電子商務 | 管理學 | 2014 |
20 | 工業工程 | 管理學 | 2015 |
21 | 物流工程 | 管理學(授工學學位) | 2016 |
22 | 城市管理 | 管理學 | 2015 |
23 | 物業管理 | 管理學 | 2013 |
24 | 土地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2007 |
25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管理學 | 2011 |
26 | 工程管理 | 管理學 | 2012 |
27 | 數字出版 | 文學 | 2017 |
28 | 軟件工程 | 工學 | 2017 |
29 | 經濟與金融 | 經濟學 | 2018 |
30 | 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 | 工學 | 2018 |
31 | 物聯網工程 | 工學 | 2019 |
32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2019 |
33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工學 | 2019 |
34 | 金融科技 | 經濟學 | 2020 |
35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管理學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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