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第二十四條 2018年學費為外國語言類本科生每學年6000元人民幣,其他專業本科生每學年5000元人民幣。學校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男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900元。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我校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Business and Eco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四條學校憑借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留學生和成人教育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
第五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至1999年,由原國家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2010年12月,教育部與商務部正式簽署協議,共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辦公室具體執行的三級管理模式。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具體處理學校本科招生中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有關事項,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3.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5開展招生宣傳、招生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6.組織實施本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復查等工作;
8.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我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專業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是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的新生入校后,學校不單獨為非英語語種的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應取得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對學生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條投檔錄取時,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專業時,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高考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錄取經濟管理類、理學和工學專業依次優先考慮數學單科成績高、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文學類和法學類專業依次優先考慮英語單科成績高、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就是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愿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第十八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九條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技術科目為合格,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已被我校認定的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須達到同樣等級,方能享受我校相應優惠政策。
第二十一條浙江和上海考生須滿足我校2018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予以參考。
第二十二條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我校在當地一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且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實際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2018年學費為外國語言類本科生每學年6000元人民幣,其他專業本科生每學年5000元人民幣。學校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男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費一般每學年900元。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有綜合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獲獎面最高可達45%,獎學金額度最高可達15000元/年;同時學校還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采取了勤工助學、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措施,其中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最高為7000元/年。除此之外,學校還聯系社會各界人士在校內設立了各種獎助學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各個學院和專業介紹、招生來源計劃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第二十七條
學校網址:www.uibe.edu.cn,
招生辦公室網址:zhaosheng.uibe.edu.cn,
信息公開網址:zhaosheng.uibe.edu.cn,
電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10)64492178,
紀檢監察電話:(010)64492163,
申訴郵箱:jc@uibe.edu.cn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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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設置
該學校院系設有: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語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系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信息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英語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統計學院 |
特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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