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普通本科學費收費標準按北京市發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區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執行。一般專業5000元/生每年(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外語專業學費6000元/生每年(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住宿費1200元/生每年(3人帶衛生間,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
我校設有完備的獎學金體系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獎學金包括新生獎學金(校長特別榮譽獎、校長特等獎、校長獎學金、新生優秀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從制度上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簡稱中國社科大),英文名稱為University of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經黨中央批準,由教育部審批,培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堅持以培養為根本任務,致力于將學生培養成為又紅又專、德才兼備、知識全面、信仰堅定、理論扎實的文科大學的合格畢業生。
第三條 我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內的各類人才。
本科基本學制四年,學生完成學校規定學分,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國家批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國家批準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位于北京市房山區長于大街11號,郵編:102488。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大學校長任主任、第一副校長任副主任、常務副校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教師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為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我校成立由紀委等有關部門、教師和學有生代表組成的招生監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10)81360207。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同時考慮各省生源質量及我校學科設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見相關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我校網站。
第八條 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錄取時個別分數及條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質量好的地區以適當增加招生規模。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原則。
第四章 招收對象和條件
第九條 我校面向招生相關省份(含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應屆(含往屆)高中畢業生,在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同時,應滿足下列條件:
1.我校除英語、法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外,非語言類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外語課程授課以英語為主,不單獨為非英語語種類考生設立英語課程,所有學生都要求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
(1)考生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學后,如發現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招生辦法
第十條 我校在招生省份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在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條 我校根據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我校在施行順序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檔比例一般為當地招生計劃總數的120%以內。施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檔比例為105%以內。
第十三條 所有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指所有專業)為分數優先原則,按高考成績總分(不含附加分)計算排序。
第十四條 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即考生投檔到學校后,根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錄取。
第十五條 總分(實考分數)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的成績。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十六條 普通本科學費收費標準按北京市發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區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執行。一般專業5000元/生每年(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外語專業學費6000元/生每年(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住宿費1200元/生每年(3人帶衛生間,具體按備案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我校設有完備的獎學金體系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獎學金包括新生獎學金(校長特別榮譽獎、校長特等獎、校長獎學金、新生優秀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從制度上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進入大學一年級后,由本人申請,通過相關專業考核,經學校批準后可以調整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輔修專業制度,在校生可按學校相關要求進行申請。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鑒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制定的省內招生相關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10)81360217/81360218/81360221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ucass.gscass.cn
電子郵箱:zsb@cass.org.cn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各省各專業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統計(文科 理科)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錄取通知書,開學時間,入學考試指南軍訓宿舍條件轉專業政策
院系設置
教學研究部 | 教學系 | 所托研究機構 |
文學教學研究部 | 文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
外國文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外國文學研究所 | |
少數民族文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 | |
新聞學與傳播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 | |
語言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 |
語言文字應用系 |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 | |
歷史學教學研究部 | 歷史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
近代史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 | |
世界歷史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 | |
考古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系 | 當代中國研究所 | |
中國邊疆歷史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 | |
哲學教學研究部 | 馬克思主義教育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直屬) |
馬克思主義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 | |
哲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 |
世界宗教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 |
經濟學教學研究部 | 經濟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 |
工業經濟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 |
農村發展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 |
財經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 |
金融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 | |
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 | |
投資經濟系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研究所 | |
政府政策與公共管理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直屬) | |
人口與勞動經濟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 | |
城鄉建設經濟系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 | |
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 | |
法學教學研究部 | 法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
政治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 | |
社會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 | |
民族學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 | |
社會發展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 | |
國際問題教學研究部 | 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 |
日本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 | |
拉丁美洲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 |
西亞非洲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 | |
美國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 | |
歐洲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 | |
亞洲太平洋研究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 | |
世界經濟與政治系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
北京印刷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08北京印刷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36北京物資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1北京物資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