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對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作出部署。為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安徽省實際情況,4月13日,我省出臺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專項計劃政策。
一、重要意義
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是進一步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村貧困地區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客觀需要。通過專項計劃的實施,增加貧困地區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引導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健康發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勵學生畢業后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專項計劃包含三個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
1.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20個)。具體名單如下: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2.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共35個)。具體名單如下:
北京印刷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08北京印刷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36北京物資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1北京物資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