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流程圖見附件一,報名信息表(樣表)見附件二。
4.組織考試及錄取
專升本招生全部實行招生院校自主考試錄取的模式。
考試時間、考試范圍、考試辦法等由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予以明確。
各招生院校嚴格按照公布的考試標準和辦法,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規范組織考試。根據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經招生院校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顯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向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截止日期為5月10日。
根據錄取備案考生名單,招生院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并及時寄發考生本人。
根據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各校須交納錄取費每生25元。
二、關于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
1.公布院校章程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職成〔2015〕1號)的要求,各招生院校須在2月10日前將學校招生章程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審核。經審核同意備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會公布。
招生章程應包括學校基本辦學情況、人才培養收費的項目和依據(標準)、學歷學位證書發放情況,以及招生計劃編制原則、考試實施辦法及專業錄取原則、錄取期間的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等。
省考試院將在網站上統一發布學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
2.組織報名
參加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招生報名。
考生持由報名點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含有考生號的考生報名信息表(見附件三),填寫報考院校、專業等信息后到招生院校現場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領取準考證。各本科院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現場報名確認時間。
3.組織考試
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文化課、專業理論考試及技能測試均按皖教職成〔2015〕1號的規定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進行,考試時間、考試范圍、考試辦法等應在各校招生章程中明確。
4.招生錄取
各招生院校嚴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考試標準和辦法,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規范組織考試。根據考試結果,按照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原則,經招生院校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須在本校網站顯著位置
皖南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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